电气研[2016]1号
各系(室):
针对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太阳成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福大研[2014]45号)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补充条例,以完善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现将《太阳成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关于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太阳成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关于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高,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校外申请者的本科毕业学校要求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校外优秀毕业生,其本科毕业学校应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第二条 复试成绩
具有免试资格申请者,由学院综合能力考核小组加以复试考核。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口试成绩(40分)+英语口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口试成绩(40分)
复试内容和办法参照《太阳成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专业申请及导师选择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应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加以复试申请,复试通过后在所选择复试专业导师中进行双向互选,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接收1名推免生,其中,校内导师可接收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研究生,校外导师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研究生。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负责解释。此前我院制订的有关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